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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本期目录/Table of Contents|

火器性颅脑损伤后不同时期如何处理……

《创伤外科杂志》[ISSN:/CN:]

期数:
2010年06期
页码:
510-510
栏目:
出版日期:
2010-12-30

文章信息/Info

Titl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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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许民辉
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神经外科,重庆400042
Author(s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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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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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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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I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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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标识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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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解答:临床上应根据伤员到院后不同时期进行处理。(1)早期处理(伤后3天内):此期应尽早施行彻底的脑清创术和修复术;(2)延期处理(伤后3~7天):此期若伤口感染不明显也可施行清除术,排除积血,清除坏死组织和异物,争取修复硬膜,全层缝合或部分缝合、延期缝合头皮;若已感染则应切开引流抗炎治疗,为后期治疗创造条件;(3)晚期处理(伤后7天以上):此期只能扩大伤口引流,加强全身抗感染和支持治疗,待炎症局限、伤口进入慢性炎症阶段或肉芽愈合时,再进一步处理。

参考文献/Referen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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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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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1-01-13